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3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 通讯员 齐铭 文/图)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有效降低涉斑马线交通事故的发生,昨日,厦门交警开展守护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现场查处及非现场取证的方式,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低头族”等行为进行查处。

昨日上午9点,导报记者跟随思明交警大队民警来到育秀东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9点20分左右,在育秀东路体育路口至仙岳路口段,一辆白色小车行经斑马线时,未按规定停车让行过马路的行人,被民警拦下。白色小车驾驶人王先生表示,没有看到行人。随后,民警调出监控视频还原全过程。看到监控视频后,王先生当场认错,并表示下次经过斑马线时一定提前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昨日上午9点45分,在育秀东路体育路口至仙岳路口段斑马线处,一名男子过马路时一边低头看手机一边缓慢通过斑马线。民警立即上前将男子引导到人行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通过斑马线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予以警告处罚,同时提醒该男子通过斑马线时不要低头看手机,要快速通过。

据介绍,接下来,交警部门将持续采取现场查处及非现场取证的方式,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低头族”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浓厚的文明守法氛围。

思明交警大队筼筜中队民警张警官提醒,机动车和行人应“礼尚往来”,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也应以礼待车。车辆行经路口,在有斑马线的路段时,应提前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在行人所在的车道及行人行进方向的前一条车道上行驶着的车辆,均应停车让行,耐心等候行人安全通过。行人、非机动车应主动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在通过斑马线前,应注意观察两侧来车,不做“低头族”,确认安全后,应快速通行。

人、车过斑马线相关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记3分,罚款100元;实施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款300元。

根据去年8月1日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行人通过斑马线,应当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如果违反了规定,妨碍到车辆合法通行,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同时,法规倡导行人通过斑马线靠右侧通行,对“低头过街”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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