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19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9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郑州银行”)新乡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罚款9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据文号为新金罚决字〔2024〕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州银行新乡分行存在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贷款被挪用作项目资本金;违规以贷转存,滚动办理存单质押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乡监管分局对郑州银行新乡分罚款95万元。

  另据文号为新金罚决字〔2024〕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郑州银行新乡分行副行长张连印对郑州银行新乡分行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乡监管分局对张连印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郑州银行是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6年11月成立,2015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全国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该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等。

  二级市场方面,郑州银行A股19日收跌0.98%报2.03元/股。截至发稿,郑州银行港股跌1.19%报0.83港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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