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王敏  5月15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其中提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无法判断“太湖之星”房产项目账面原值的准确性,亦无法判断折旧计提与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景峰医药被要求说明“太湖之星”房产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属主体,地理位置,用途,账面价值,购置、改扩建、装修等过程的入账时间、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金额、入账依据、会计处理等,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后续支出充分证据的原因、金额,项目完工一直未进行竣工决算或结算的原因;同时,结合法律法规、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条款,说明债券历次展期的具体情况,债券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债券展期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实际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债券剩余本金及利息总额,债券持有人是否已提起诉讼,公司是否将面临诉讼风险,如是,充分提示风险。据查阅,景峰医药成立于1998年12月,是一家专业药品制造商,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注射剂、固体制剂、原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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