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5月15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疾控局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全国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39个,大连市成功入选,也是辽宁省唯一一个试点城市。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城市作为人类活动的主要场所,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气候挑战。为积极探索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有效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在城市申报、各省(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国家相关部门严格评估与审批,评选出包含北京市门头沟区在内的39个市(区),覆盖全国7大地理分区,发展水平、气候类型、要素禀赋等特点比较明显,在全国或省内典型性较强,预期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实施方案,细化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高质量开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城市韧性可持续发展,形成具有一定普适性、可复制、易推广的应对气候变化模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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