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对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4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进行解读。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也是我省的传统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任海涛介绍,“十四五”以来,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始终保持在7.3%以上。2023年建筑业增加值居全国第二,完成总产值1.87万亿元,位次升至全国第五;缴纳税收占全省国内税收的6.4%;从业人员达352万人,对地方经济增长、稳定就业和促进财政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 任海涛说。
◆支持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进入大型基础设施领域
着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若干意见》提出,对建筑业企业在招标投标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确保市场公平竞争。通过支持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进入大型基础设施领域,增加企业参与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机会,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作为传统建筑业大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对此,《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模块化建筑,推广采用绿色建材,加大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利用,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要加大智能建造发展的用地支持,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应用,从BIM(建筑信息模型)、智能装备、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等全链条赋能新型建造模式。同时,切实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守牢安全底线。
◆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揽的专业分包、主体工程主要劳务分包业务可作为投标业绩
截至目前,山东具有建筑业最高等级的特级资质企业达到73家,总量居全国前列,但产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对建筑业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市、县、企业支持力度,注重建筑业总部招商引资,集聚产业发展优势。要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并首次提出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揽的专业分包、主体工程主要劳务分包业务可作为投标业绩。同时,要求在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增加民营建筑业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机会。引导银行机构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民营建筑业企业的融资成本。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抢抓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机遇。“对建筑业企业来说,开拓外埠市场,也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李永刚说,致力于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并支持各地政府组织建筑市场推介会,助力企业寻求合作机会,拓展业务领域。同时,支持省内企业深度合作,共同参与省外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加快对建筑业企业人员出入境的便利支持,依法依规提供绿色通道。
◆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保证金预留比例由最高不超过3%降低至1.5%
“对建筑业企业来说,当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保证金缴存、账款拖欠等进一步加大了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压力。”任海涛表示,《若干意见》着力解决企业降本问题,提出鼓励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保证金预留比例由最高不超过3%降低至1.5%,对于征信良好、按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要求等条件的企业减免建设工程质量、投标等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同时,着力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加大对拖欠建筑业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指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让广大建筑业企业充分享受国家政策红利。
针对建筑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对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将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合理确定绿色建筑项目贷款利率水平;保持建筑业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对生产经营正常、资金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建筑业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不额外增加担保要求。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拓展建筑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技能人才可按照职称与职业工种对应关系,参加相应职称评审。同时,开展“齐鲁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行动,为建筑业企业“量身订造”技能人才。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方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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