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拟对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拟对3名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

公告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研字〔2018〕11号)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对以下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由于长期难于联系到学生本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公告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8月21日。

公告指出,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除武汉大学外,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也宣布对35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近日,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对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对35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以及《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南工校研〔2017〕12号)的规定,陈某某等6名博士研究生系2015年9月及以前入学、沈某某等29名硕士研究生系2018年9月及以前入学,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2024年7月11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上述35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特此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9月17日,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意见已送达。

来源: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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