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见习记者 刘兆鑫 济宁报道

6月21日,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召开即时配送平台及配送合作商落实主体责任行政指导会。

即时配送平台及配送合作商落实主体责任行政指导会现场

会上,济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就网监条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对国家总局《网监条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指引》进行解读分析,并从规范线上经营行为和落实即时配送企业安全责任2项整治重点9条工作任务进行行政指导和提醒告诫。济宁市公安局结合各自职能,就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车辆行驶限速、车辆改装情况自查等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和行政指导,并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济宁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即时配送企业安全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使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最高速度25公里/小时、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有效避免因任务设定不合理增加安全风险。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即时配送企业加强对平台配送人员的政策宣贯,尤其是对新入职配送人员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培训,切实提高配送人员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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