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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新会:多部门联动打击整治企业恶意注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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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何丽华 何晓雯 高碧彤)近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关于加强经营主体失信联合惩戒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建立双向信息移送、案件办理协作、工作联动等机制,有效解决涉案企业企图通过恶意注销登记逃避法律责任的问题。
该《意见》的形成还得从新会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说起。2023年3月,詹某等人与某美食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案经该院支持起诉,获法院胜诉判决。之后,作为被执行人的某美食公司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同年4月,该美食公司注销登记,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面对这种情况,新会区检察院一方面向公司股东释法说理,希望其代公司履行支付工人工资的法律义务;另一方面,将公司恶意注销的情况及时告知法院,建议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2023年5月,在法检双方的努力之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得到全额给付。
案件办理中,新会区检察院发现企业恶意注销登记规避执行的现象并非个例,于是建立“企业恶意注销登记规避执行监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调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三年来的市场主体注销登记清单及法院涉企执行案件清单,审查在执行期间注销登记的企业资料和企业债务人的登记信息档案资料。经比对发现,2021年至2023年期间,有5家企业在案件执行期间通过虚假承诺债权债务已清偿骗取注销登记,导致法院无法对其财产予以处置。
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新会区检察院主动与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经沟通,三方达成共识,通过联签《意见》明确相关职责。据此,法检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经营主体明知负有债务仍以提交虚假清算报告,或全体股东以虚假承诺的方式申请办理经营主体注销登记的,应及时以司法建议或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立案调查并将后续情况及时反馈给法院、检察院。
目前,新会区检察院已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前述5家企业的注销登记行为依法予以审查,并与法院联合制发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骗取注销登记的企业予以行政处理。(韦磊 何丽华 何晓雯 高碧彤)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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