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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仅退款不退货”引纠纷 法院调解买家退还货款及商家维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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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7日,伍某在某购物平台上的某店铺购买了价值11.96元的衣物。伍某收到货物后,因对货物不满意,便在平台上提出了“仅退款”的请求。一番争执后,电商平台基于大数据对于该订单作出了仅退款的处理。6月12日,店主胡某将伍某起诉至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伍某同意退还11.96元的货款以及承担胡某因此次维权支出的800元相关费用。
据了解,该案件是由买家“仅退款不退货”的行为引发的。在电子商务领域,恶意投诉是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明知权利状态不稳定仍发出通知、前后同类通知理由冲突、提交虚假的侵权认定文件等。在这起案件中,买家滥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对商家利益和诚信市场环境造成损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利益,并进行了调解。最终,买家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商家的维权费用,商家也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应遵守规则,准确描述物品使用状态,避免滥用退货退款。同时,也提醒电商平台应承担治理责任,完善退货退款申诉机制,建立信用机制,保障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
在电子商务领域,恶意投诉是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明知权利状态不稳定仍发出通知、前后同类通知理由冲突、提交虚假的侵权认定文件等。权利人应当基于客观事实、采取适当方式投诉,审慎行权。电商平台应积极利用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平台权利”,同时建议平台内经营者善用、巧用上述维权措施,主动追责投诉人,遏制恶意投诉。
诚信既是商家的经营之道,也是消费者应遵守的原则。在网购退货退款现象引发关注的今天,消费者和商家都应遵守规则,避免滥用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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