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吭哧有力
本以为随着官方超详细通报的发布,广西的“亮证姐”事件已经落下帷幕。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亮证姐”的影响力依旧非同凡响,比如:同款车贴大卖特卖……

怎么就那么巧?
1、明明是亲戚,却不相认。
“亮证姐” 父亲明明认出了平头哥,还是未出五服的亲戚,甚至两家相距就几百米,但他却没有表明亲戚关系,反而报人家信息威胁让路。
等平头哥把他们父女挂上网,带着橘子叔叔大半夜找上平头哥老家,还是不说亲戚关系,给人家老母亲吓够呛。

2、白车司机报警不受理,她们父女一报就是半夜出警。
不得不说,这剧烈反差,直接击中用户痛点。

3、“亮证姐”不是公职,民企员工,却恰好车里有老公的执法证,
4、挂记者电话,自导自演的正巧是辅警。
5、为何官方先说证件是假的,后又称证件是“亮证姐”老公的?
前后不统一,公众有质疑也是正常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感觉,“亮证姐”全程有种游走在权力中感觉。
一个小小的让路事件,当“证件”、“大奔”、“信息泄露”、“话务员急忙挂断电话”、“负责人出来说和”这些关键词放到一起,直接引爆用户痛点。
所以,别怪公众太多疑,巧合真的太多了。
好友背刺,曝光更多内幕
近日,疑似“亮证姐”朋友圈被人曝光。

上面显示“亮证姐”在12月27日,全款买下来梦中情车,在她27岁的时候。
在1月1日喜提新车,而且是承蒙男朋友(未来老公)的厚爱,也就是说是老公给她买的新车。
两人还在奔驰4S店和宝贝新车留下合影,仪式感满满。

然而8月3日的官方通报中,明明写着“亮证姐”在1月买的是二手车,还有贷款7.8万元。
到底哪个是真的亮证姐?这就像存在两条时间线上演平行宇宙,一条是朋友圈滤镜里的贵妇,一条是官方通报里的负债人。

三大质疑仍待处理
1、“亮证姐”涉嫌违法犯罪,为什么没有处理?
滥用执法证件,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威胁他人,影响恶劣,通报中为何没有对“亮证姐”的处理。
根据最新修改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二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盗用、冒用个人、组织的身份、名义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平头哥该不该拘留怎么没有定论?
7月31日深夜,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警在前往平头哥老家时,除了要求其删除视频和道歉,还有一个重要的情节是声称可以拘留他。
平头哥更是迫于此压力,才删掉视频公开道歉。
然而在通报中却并未明确提及,只说未发现违法违规,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执法,怎能如此轻轻忽忽?

3、12345和公安机关互相踢皮球,如何处理?
这也是最让人头疼的一个问题,平头哥先报警,民警建议他“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但12345又说是个人素质问题,不涉及职位违法问题,无法处理,建议他报警。
怎么反映个问题就如此费劲?

典型的县城婆罗门
防城港“亮证姐”的丈夫是二级消防士,有行政执法证,还给她买了一辆大奔。
这两样东西在城市可能不算什么,但在小镇上就不一样了,含金量很足。
所以,虽然“亮证姐”在汽配城上班,但凭这一证一大奔,足以让她在镇上横着走。
“亮证姐”老爸也是一样,因为女儿“出息”,自觉高人一等,所以不靠人情非要靠施压达到目的。

“县城婆罗门”观念老旧,他们会将“小权”放大,认为自己有点小权,有点小钱,就能在小地方横着走。
这件事上我还是相信通报的,但这也恰恰反映出这事儿的可怕性。
它揭示的,不是一个位高权重的大妖怪偶尔作恶,而是一个更普遍、更贴近我们生活的小人物的权力幻觉,以及它背后那个盘根错节的人情生态。

“亮证姐”凭张“消防执法证”就能耀武扬威,借公权在让路这样的小事上施压,可见她平时也没少用这招,早已经轻车熟路,这才引发滔天民愤。
所以说,越大的城市,越容易庇护普通人,越小的地方,越容易成就权势者。
当然,从“外交豁免权”、“青岛路虎女”和“广西亮证姐”的相继“翻车”来看,网络发达的今天,有些老例儿已经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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