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记者 孙玉春)9月30日,上海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文印中心拟聘人员公示”,5人进入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7日。有网友质疑,事业单位招聘结果公示期正好处于国庆中秋长假期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10月7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招聘单位,对方回应称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他们的公示期是合规的。

上述公示信息显示,招聘单位为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文印中心,拟录5人,涉及岗位包括排版、校对、印刷、电子档案处理等,其中4人最高学历为大专,1人为硕士研究生。公示时间9月30日到10月7日。公示时间引发网友质疑,除9月30日是工作日外,其余7天均为国庆中秋假期。有网友认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公示,可能不少人看不到相关信息,认为工作日公示更合理。

10月7日,现代快报记者拨打了公示上的监督电话,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网友的质疑他们已经知晓,至于公示时间,对方说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公示做法是符合规定的。上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此外,按照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上述两个规定中,并没有要求须在工作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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