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9日电 据北京证监局网站9日披露,因存在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等行为,水木联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

  经查,水木联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北京证监局,下同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7月1日,北京证监局已责令该公司相关责任人改正。

  经查,陈永进于2017年1月至2024年3月担任水木联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存在侵占、挪用水木联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私募基金财产的行为,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天眼查APP显示,水木联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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