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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保报销标准(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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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1. 住院报销
省内就医:
三级医院: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0%。
二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省外就医(需备案):
三级医院:起付线3000元,报销比例50%。
二级医院: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5%。
一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80%。
2.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
二级医院报销40%,一级医院50%,村卫生室60%,年度限额每人100元(户内不通用、跨年不结转)。
西安市等部分统筹区年度限额提高至200元,不设起付线。
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
单病种年度基金支付限额300元,同时患病者600元,镇卫生院报销50%,村卫生室60%。
门诊慢特病:
覆盖46种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年度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0%,年度支付限额2700元。
3. 大病保险
一般人群:
1万-3万元部分报销60%,3万-10万元部分报销70%,10万-30万元部分报销80%。
特殊群体(特困、孤儿等):
0.5万-3万元部分报销65%,3万-10万元部分报销7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
4. 医疗救助
Ⅰ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100%。
Ⅱ类救助对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
Ⅲ类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住院救助起付线6000元,报销比例50%。
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1. 住院报销
三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90%,退休人员92%。
二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92%,退休人员94%。
一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94%,退休人员96%。
起付线: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一级医院500元。
2.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
一级及以下医院:在职人员报销70%,退休人员75%。
二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60%,退休人员65%。
三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50%,退休人员5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800元/年,退休人员1000元/年。
特殊门诊:
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超过35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50%,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3. 特殊药品报销
城镇职工支付比例80%,城乡居民支付比例70%。
2025年新增依沃西单抗注射液等41种特药纳入管理范围,实行单行支付政策。
三、其他补充政策
1. 生育医疗
顺产、难产、剖宫产等费用实行定额补贴,二级医院顺产1750元,三级医院剖宫产4400元。
2. 护理服务
“免陪照护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100元/日),暂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3. 异地就医
需提前备案,跨省就医报销比例低于省内,具体标准按就医地政策执行。
官方政策来源及权威媒体信源
1.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陕西省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关于整合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政策解读
3. 权威媒体报道
新华网:陕西省医保局整合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华商网:2025年1月1日起陕西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细则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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