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建立网络暴力信息监督管理机制,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是人民群众交往、交流的重要空间。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互联网已经广泛深入影响我国人民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世界虽然是个虚拟世界,但同样也需要每一个人去呵护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我们要积极融入互联网时代,筑牢网络安全屏障,涵养网络文明素养,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当前,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网络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给网络空间治理带来了严峻挑战,特别是近年来网络暴力屡禁不止,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从寻亲男孩刘学州自杀,到因染粉色头发被网暴、患抑郁症的24岁女孩郑灵华离世,从杭州女子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到武汉学生校内被碾压母亲遭网暴跳楼身亡……我们看到,网络暴力已成为互联网时代的社会公害,既侵害了公民的人格权益,又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网暴乱象已到了必须下狠手治理的阶段。

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和拓展,绝非法外之地,唯有法治护航,方能行稳致远。目前,已经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构成了多维度、多层次网络暴力治理规范体系。此次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从信息内容治理环节抓住了网络暴力治理关键,进一步完善了网络暴力治理规范体系,织密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的规则之网,凸显了国家治理网暴的决心。

当然,加强网络暴力治理,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执法机关要加强普法、执法,从严整治,对网络暴力信息坚持“零容忍”;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要扛牢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让引发网络暴力的“苍蝇”“蛾子”飞不进来;新闻媒体和教育部门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的公益宣传,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抵制网络暴力的自觉性、主动性。

文明需要培育呵护,网络不容暴力撒野。拒绝网络暴力,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每一位公民都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争当网络文明的维护者、推动者、传播者,自觉遵守国家互联网法律、法规和政策,拒绝网络暴力,杜绝“按键”伤人,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上精神家园。(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王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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