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李长需

厨师不研究菜品,却研究起如何在菜品里下药,这很可怕。

据现代快报报道,南通一酒店的厨师在菜肴里使用庆大霉素,来给顾客止泻,所幸被酒店员工发现并向相关部门反映。经法院审理,两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及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共计16万元。

酒店和厨师怕发生群体性中毒事故,这种担心可以理解。但消除这种担心,要靠在食品的安全与洁净上下功夫,而不是走歪门邪道。在这起事件中,被判刑的厨师长沙某和厨师付某,采用在菜肴中使用庆大霉素的方式,算得上变相投毒了,其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毫无底线,也是闻所未闻。因此被判刑,也是罪有应得。

食品安全法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作为止泻的抗菌药物,庆大霉素不是普通的药物,它属于处方药,有着严格的适应症和致聋风险,未经医生处方擅自使用,可能对人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尤其是在儿童听力方面影响较大,可能成为儿童耳聋的“罪魁祸首”。

作为酒店厨师长和厨师的沙某、付某,在使用该药品时,不可能不知道庆大霉素的副作用,但依然敢在烧制的鸡汁烩花胶、鸡汁烩蹄筋等“头菜”里,按照十桌一盒(相当于每桌一支)的标准,添加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销售时间之长,从2023年初开始,到事发的9月3日,达半年多之久;销售数量之多,也达到了1600多份。这都让人触目惊心。

而最让人如鲠在喉的是,厨师长和厨师的违法行为,不是消费者发现的,也不是监管部门发现的,而是酒店内部员工的发现和举报。这种曝光方式让人不寒而栗:如果那位举报的员工没有“良心发现”去举报,而是选择了和其他人一样沆瀣一气,采取一致对外保密,那么如此恶劣的行为,是不是一直会持续下去?

这种问题,不敢想象。都知道,内部员工的发现并举报,只是偶发事件,并不具备常态,靠这种方式监督餐馆、酒店的食品安全,并不现实。而酒店、餐馆的后厨,对消费者又往往是不开放的,靠消费者监督,也无从监督。而能形成常态化监督的,只能是监管部门。

但在该事件中,监管的疲软显而易见。比如在市场监管方面,如果工作人员能够进行,并执行严格的不定期抽检,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内,别说在菜品中发现添加的庆大霉素了,就是在垃圾桶中,也能发现使用后丢弃的庆大霉素盒子;比如在药品监管方面,如果足够完善,也有可能发现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两位厨师的“猫腻”,不该隐藏那么长时间。

惨痛的教训,也告诉我们,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事后的严厉追惩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在事前堵住漏洞,确保安全生产的红线贯穿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这需要监管者切实负起监管的责任,不给违规违法者留下任何可乘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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