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科技讯(作者/陈和林)7月10日,格力文传再次发文表示,“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我司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向我司支付185万元。

备注:“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

此前,小米公司发言人发博表示: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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