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活着,无论如何也要活着,像牲口一样坚持下去,迟早都会熬到尽头的。”这是姜文电影《芙蓉镇》中的一句台词,生动地描述着童养媳所处在的环境。 我国的童养媳习俗很久远,直至上个世纪70年代才消失。让人们关注到童养媳的话题的,还是发生于2006年的教师杀人案。 为什么这一起教师杀人案很不普通,与童养媳有关呢?居住在福建省莆田市东海镇坪洋村的小学教师朱世文,用板凳活生生地打死了自己的结发妻子朱秀美。

让人们印象深刻的不仅仅是朱世文教师的身份,还有其妻子童养媳的身份。 根据朱世文后来的解释,杀死妻子只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童养媳”这个词汇似乎只有封建社会才存在,为什么21世纪了还会听到?她们是如何生存的? 一、封建社会中的童养媳 所谓的“童养媳”,又被称之为“养媳”或“待年媳”,即女婴、幼女等被婆家所养育,待到成年(古代的成年标准为12~14岁)之后,就可以正式和婆家中的任意一个男子成婚(一般都是婆家的儿子)。 根据《三国志》的记载,“至十岁,婿家迎养为媳”。由此可以得知,童养媳出现在我国最早的时间可以追溯到汉末三国时期。比如,汉昭帝的皇后上官氏,在年仅6岁的时候,就被皇家接入宫中养育,待成长到12岁,她便与汉昭帝成婚。 而有的学者认为,童养媳成为一种婚俗大约开始于宋朝。主要的依据是,宋朝出现的与同样型有关的文献记载比宋以前的还要多,且成为了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社会现象。 由此也可以总结出,之前出现的个别社会现象,后来变成了社会大众所接受的一种风俗。童养媳的婚俗亦是如此,自从它被大众所接受之后,在接下来的1000多年里几乎没有停止过。

据说,到民国时期,童养媳仍然是一种不变的现象,新中国成立以后,《婚姻法》的颁布就从根本上消灭了童养媳这种陋习。而在台湾地区,直至1970年之后才消失。 虽说大陆已经从根本上消灭了童养媳的习俗,但并不意味着这种传承了1000多年的习俗就在偏远的地方消失,福建省的一些偏僻的乡村至今仍然流行着收养童养媳。 那么,既然这是一种旧社会的习俗,那么作为童养媳的女性们是如何生存的? 二、没有尊严,只为了活着 有学者认为,生产力低下是童养媳出现的根本原因。在古代,几乎每一家都会生出超过4个孩子,但是由于商业经济发展迟缓,生产力水平不高,导致许多的家庭都不能养育这些子女。 尽管如此,在“人无后为首恶”的儒家思想的教育下,人们还会使劲地生育下一代。由此就会带来一个恶循环,穷的人越来越穷,富的人则因为生产力的增加而越来越富。 所以,穷人为了减轻身上的负担,通常都会将自家的女儿送到别家去养育,一来可以减少家里面的开支;二来通过结亲的方式,给家里面带来一些补贴。有人认为,这只不过是变相的贩卖人口而已。

在安徽的绩溪县就可以找到实例,清朝嘉庆年间修撰的《绩溪县志》记载:“生女畀人抱养,长成便为人媳”。 当这种行为变成全社会都接受的习俗的时候,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他们都会想尽办法给自家养育童养媳。对于富人来说,这可以给家里面增加劳动力;相对于穷人而言,童养媳可以解决子辈难以娶妻的窘境,解决繁衍后代的问题。 由此可以得知,在童养媳流行的年代,女性没有地位和尊严可言,她们既成为了社会上通行的“商品”,也变成了封建思想和男人们的牺牲品,是繁衍后代的一种工具。 根据清同治年间纂修的江西《新城县志》 来看,童养媳虽然被看待成婆家的子女,但却并不能享受到相似的待遇。如果婆家没有经济实力,这个童养媳长大之后,很可能就是正妻;但婆家的经济实力雄厚,那么她们极有可能会被立为妾。 “一夫一妻多妾”是我国古代婚姻制度最流行的一种,在这些婚姻中,只有妻被当作人来看待,其他的女性虽然与丈夫有夫妻之实,但地位等同于丫鬟,端茶倒水和服侍丈夫与夫家的妻是很正常的现象。

比如,在《红楼梦》中,丫鬟袭人是贾宝玉第1次接触男女之事时的对象,但是与薛宝钗比起来,两者的身份就是天差地别。贾宝玉和薛宝钗同床的时候,有妾身份的袭人还得在隔壁房间伺候着,随时听从他们的呼喝。 所以,童养媳只不过是古人为了生育后代而进行的一种病态习俗,女性毫无尊严可言。在夫家,她们最多就是吃上一口饭,坚持活下去而已。 三、违逆人性和没有感情可言 进化心理学中的韦斯特马克效应认为,在同一个家族中,共同玩耍长大的儿童之间,没有性的吸引力,即使强迫他们结合在一起,也不会让他们产生夫妻之间特有的情感。 Wolf and Huang(1980)在对台湾的童养媳现象进行调查的时候就发现,童养媳与自己的丈夫之间从小就建立了姐弟或兄妹的关系,当他们结合到一起的时候,停留在他们之间的最多是友情,很难建立起牢靠的爱情。 他就得出一个结论,童养媳和自己的丈夫很难有一个很好的收场,在绝大多数的这样的家庭里,生育率也比正常的家庭要低一倍以上。

所以说,童养媳和自己丈夫之间尽管没有血缘的关系,他们也很难建立起爱情,在失去性吸引之后,两者之间也许连友情都没有。 之前讲述到的乡村教师朱世文与妻子朱秀美的事,就是很好的例子。根据朱世文的说法,他的妻子在出生4天以后,就被抱到他们家里面做童养媳。在结婚以前,他与周秀美之间基本上都是以兄妹相称。 而结合到一起之后,不仅没有建立起夫妻的感情,连往日的友情都消失殆尽,从而让两人每天都吵架,最后才出现了悲剧。他就直言,因为与妻子之间不和,所以自己还曾经产生过一段婚外情。 根据朱世文所在的学校的回忆,众多的教师都认为,他是一个勤奋能干的教师,曾经是学校业务中的骨干,只是为人有些内向,平时不与其他的教师有过多的交往。 由此可以得知,童养媳在婆家不仅仅被当成生育工具,而且还极有可能会成为被虐待的对象。因为她们基本上都与自己的丈夫没有感情,从而极有可能在生活中遇上琐碎的事也会被暴力相向。

结语 童养媳的出现并非偶然,从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角度就可以寻找到这一陋习出现的根本原因。在最开始的时候,童养媳极有可能只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等到社会集体都承认这一种现象的存在的时候,它便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习俗。 在习俗的作用之下,尽管许多事看起来没有人性,但也被当成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说,古代的女性地位极其低,要遵守封建社会所规定的“三从四德”,那么这并不是怎么严重的, 最严重的是沦为了生育工具之后,连生存的保障都没有。所以,童养媳是极其不人道的一种社会陋习。 参考资料 《中国民俗大典》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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