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校园霸凌,最高检终于出手!几年前修改的法律终于要有第一案了吗?

多日以来,河北邯郸三个杀人小恶魔残忍的把同学杀害这件事在不断的发酵,媒体也在追问这三个小恶魔到底会被判什么样的刑责?最近我国最高检检察长出面直接回应说,对于未成年人杀人这样的极端案件,我们一定要举起法律的利剑,给予他们严厉的审判。

众所周知,几年之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永远不需要负任何刑责的。幸亏也就在两三年前,我国修改了相应的法律,所有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有重大罪行致人死亡的话,如果经最高检追诉是可以被追究刑责的。

很多律师都分析说,照此法律,这三个小恶魔中的首犯有可能会被判无期徒刑,另两个从犯也将迎来有期徒刑,而不至于像以往那样不被追究刑责。虽然这样的结果未必符合我们每个人的要求,网上很多人都希望给他们直接判死刑。但毕竟我们已经进步了,我们已经开始追究那些超过12周岁的小恶魔的刑责了。

而且当这件事发出来之后,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看到了全国多地爆发出各种各样的校园霸凌案件,简直是触目惊心。央媒都发声说,近年来似乎校园霸凌案件有抬头的趋势。那么怎么办?乱世需用重典,我们必须狠狠的打击这些犯罪。

两年多以来,相关法律修改之后,还没有一个年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小恶魔被追究刑责,那么河北邯郸这个会不会是第一案呢?这个案件的判决是有指标性意义的,是有震慑作用的。我们经常说12岁以上的孩子很多心智非常成熟,他们每天也看新闻,他们也懂时事,更关键的是他们懂法律。

他们知道他们年少,所以他们可以利用年少这个优势而不负刑责。所以今天这桩案件怎么判真的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而且能不能以这桩案件为契机,我们好好的打击一下校园霸凌?以往我们想到的都是要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现在我们要想的是如何惩戒未成年罪犯。这样才能达到真正打击到校园霸凌的作用,要不然的话真的校园霸凌会成为多少人的噩梦。

也有相关专家建议,说我们各种各样的专门学校是不是要建起来了?即便这个人因为年龄的关系不被追究刑责,那么是不是就应当把他当场释放,就应当让他直接回归到家庭生活和学校生活中去,不受任何惩罚?

这一方面对他来讲就是纵容,另一方面对他的同学来讲,这是一种潜在的威胁。所以哪怕未成年人不受刑责,有没有可能我们把各种各样的专门学校建起来,要让他们在那些学校之中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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