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彩云)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方案”又添新内容。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中小微企业增信,多部门起草的《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印发。在国新办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实施方案》按照“四个加强”的基本思路,推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即加强平台优化整合、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加强数据开发利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

    对于融资信用服务设“唯一出口”,李春临解释说,目的是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的集中高效利用,让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数据。“需要强调的是,这个‘唯一出口’有3个限定词,一是政府部门,二是集中,三是公共信用信息。”

    李春临还提到由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重复建设导致的信息“烟囱”问题。他说,这些功能类似的平台,导致信息重复归集、金融机构多头对接、企业多头注册,不仅增加了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的负担,也导致平台信用体验和运行效果欠佳。

    为此,《实施方案》要求对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县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各地区应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平台整合。

    作为金融基础设施,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也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查询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目前已经成为金融机构信贷评审流程的必要环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任咏梅今天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末,数据库接入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从事信贷业务的法人机构6124家,累计收录11.6亿自然人、1.3亿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2023年全年提供查询服务达53亿次。

    “这个数字还是非常庞大的,大量按时还款、履约守信的中小微企业基于数据库的服务获得了融资支持。”任咏梅结合《实施方案》说,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依法全面采集金融信用信息,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提升没有信贷记录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便利性,进一步扩大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登记范围。

    今年也是我国普惠金融发展10周年。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31.4万亿元,同比增速21.1%,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2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4.42%,较2023年下降0.35个百分点,2018年以来累计下降3.51个百分点。

    “站在普惠金融发展10年的新起点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对于完善普惠金融领域基础设施、高质量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负责人冯燕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合作,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工作,指导银行机构依法合规用好信用信息,提升共享应用效能。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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