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日,新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布,其全资附属公司永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新天30%股权)根据框架协议,因协调回迁安置区工作及成本超支问题,失去原应收取的人民币9900万元股息权利。

公告显示,根据框架协议条款,鉴于永祥主要负责协调回迁安置区之工作,广州新天所付回迁安置区之土地有关成本已超出合作初期预计成本,及新地作为广州新天70%股权的持有人已间接承担该等超支成本,于广州新天即将分派股息合共人民币3.30亿元中,永祥失去其按比例收取股息人民币9900万元的权利。

双方随后就股息分配进行磋商,永祥最终将收取人民币4850万元,而新地收取人民币2.815亿元。股东决议案还决定对广州新天进行自愿清盘,未来实缴股本退回及盈余将按股权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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