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孔雨童 绘画 徐进 实习生 于文欣

近日,福州鳌峰学校试点“厕所防霸凌报警器”引发热议。据校方介绍,学校在装置中设置“打人了、救命”等一系列敏感词。若霸凌事件发生,学生喊出敏感词即可触发报警,此时,老师可以接通事件现场进行通话,并火速赶往现场进行制止。

这种以现代技术手段,及时曝光“隐秘角落”中正在进行的霸凌事件,不失为一种有益尝试。虽然其利用率尚待检验,但存在于学校中的报警器,可以成为一个标志,提醒学生们此类行为的“不良”甚至“不法”,起到警示与威慑作用。

近段时间以来,一些校园内外的点滴行动,都在壮大反霸凌制约力。3月20日,成都市招考委、教育局印发《2024年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明确考生初中期间有校园欺凌等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3月26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草案表明,将扩大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范围,除犯罪记录外,未成年人接受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的记录,以及被行政处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不起诉的记录也需一并封存。

当然对于这个“难啃”的社会问题,我们最终仍需落脚在法治机制的完善和青少年德育水平的提升之上。在法律层面,需要进一步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对存在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细化衔接和可操作性;尤其应将“已构成犯罪但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单独分级,设置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矫治措施。对于学校与家庭教育来说,在成绩之外,也要真正给予时间、空间加强青少年是非观念和良好行为素养的培养,不能不愿管、不敢管、“育分不育人”。

防治霸凌,从一个厕所报警器,一次批评、提醒,到一项措施办法出台、法治机制“升级”,全社会需要更多这样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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