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0日)

凉山冕宁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今年3月14日,四川冕宁公安在工作中发现一起殴打未成年人的案件,赓即成立专班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24年2月13日,我辖区居民王某媛因听说“王某丰在背后造谣中伤自己”,便邀约姜某、张某、宋某、俞某、王某、吴某等人对王某丰进行威胁、辱骂和殴打。目前,涉案人员已全部到案,王某媛等7人对结伙辱骂、殴打王某丰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王某媛等人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姜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王某媛、王某、吴某、宋某、张某、俞某等6人因均未满十六周岁,已依法被送往教育矫治机构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警方提醒:如遇不法侵害,请第一时间报警。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零容忍”,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欺凌、暴力等违法犯罪的防控、打击力度,与社会各界共同携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冕宁县公安局

2024年3月20日

早前报道:

3月15日,四川冕宁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4年3月14日下午,一则多人殴打一人视频在互联网传播,我局迅速对视频所涉内容进行调查。

经查,视频所涉内容为今年春节期间(2月13日),王某媛(女,14岁)纠集多人在石龙镇和平村,对居住该地的受害人王某丰(男,13岁)进行辱骂、殴打。事后被侵害人及其家属未报警。

目前,王某丰经医院复诊复查,身体无碍。我局已对该案立案调查,主要涉案人员已到案,案件调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警方提醒:如遭遇不法侵害,请及时报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请勿传播相关音视频及信息。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平安冕宁、封面新闻

编辑:唐梦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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