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李敏 德州报道

5月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度民生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市疾控局局长马文聪出席发布会,介绍开办托育机构所需手续。

托育机构是指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的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机构。

托育机构备案需要具备以下资料:

1.举办营利性的,提供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举办非营利性的,公办的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内容。托育机构申请登记的名称中一般要包含“托育”字样。

2.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租赁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

3.机构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

4.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消防部门规定应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6.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托育机构完整的备案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申请备案的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经现场核查备案内容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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