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凯旋

近日,记者从成都市社保局获悉,从2024年4月起,将正式告别参保单位社保费的批量扣费时代,参保单位每月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那么,社保缴费方式调整之后,新入职的员工参保缴费如何办理?对于已参保的员工,用人单位如何自行办理社保费申报缴费?

对此,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需在30天内为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通过税务部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为新入职员工申报其缴费工资,并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已参保的员工,如果职工缴费工资无变化,无需重新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可直接通过税务部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查询核实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可直接提交申报,办理缴费。如果职工缴费工资发生变化,可通过税务部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月度缴费工资申报,成功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核实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等信息无误后,直接提交申报,办理缴费。

对于当月社保费已申报缴款,需办理人员增加的,可通过“‘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经办平台办理,或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加业务,再通过税务客户端申报新增职工的缴费工资并办理缴费。

若需办理职工人数减少且需减少至上月,则同样可在社保网上经办平台办理或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业务,税务系统会自动生成退抵费申请并传递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可抵缴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仍需参加3月社保费批量扣费的用人单位,如需修改职工缴费工资信息,请在3月25日前完成。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