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社会,按克卖的,已经不只黄金了!

5月1日内蒙古传出“天价切糕”,后虽反转为药材,价格依旧高达每克16元,监管市场因此忙碌,苏州也想一凑这份热闹,惊现按克称的辣条。

评论区再迎沦陷,本想等一个解气的结果,谁知官方所发通报,再次深扎打工人的心。

来自童年的回旋镖

“一毛七一克?”

看到价格的消费者瞪大了双眼,油滋滋的辣条重量不轻,上称一看,97.4,本想花钱满足一波童年情怀,却被深深扎了一刀,举起手机的博主将自己购物篮中的辣条上称,187!

消费者齐齐被震惊,找商家要一个说法,按照正常的逻辑,结账之前,是要核对一下价格的,却只得到一句“你没问我忘记了”。

真的忘记还是价格不好开口,消费者不理解,这辣条又不是人参,按克卖诱导性实在太强,85一斤的辣条,一般人肯定是不敢消费的。

“就一点面筋刷了点辣椒粉,你卖85一斤,你们觉得自己心理过意的去吗?”。

谁知,老板还真的很“好意思”,自己一年房租要交出几百万,不多挣点钱就只能等着亏本,生意人都想多赚一些,想法合理,对消费者来说,这是过分溢价,不能接受。

自从有了电子支付后,很多人购买完商品,出示付款码一刷就走了,根本不会去看自己支付了多少,后知后觉只意识到钱不经花,却根本想不起来,这钱到底都花在了哪。

正如发视频的消费者,他选择购买的时候,也看了价钱,看着0.17元的标价,觉得是合理,才会继续购买,因为在大多数人的潜意识里,打秤都是论斤,既不是黄金又不是名贵药材,价格大大方方的标注就行,玩文字游戏钻消费篓子,网友们纷纷叫嚷不合理,85元一斤的辣条实在是太贵了。

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平均到每一个月,差不多就是3270元,按这个辣条的价格,辛辛苦苦一个月,到手工资只能买不到40斤辣条,数值太吓人。

然而,接到投诉之后,姑苏市场局很快展开了调查,最后的结果,却是“未违反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为何?

违反没有,不符合存在

“网上反应的情况属实,但因为商家有明码标价,并未违反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但因为不符合消费者对普通商品价格标识的认识,这方面会进行整改”。

通报发了,网友介绍吗?并不。

毛主席说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样看似是解决了,也给了社会层面一个交代,将辣条改成了以包计价,价格在3到15元不等,但这轻飘飘的一拳能起到什么效果?

更何况,类似这样的情况也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

23年2月,蒋女士带着儿子去重庆磁器口旅游,孩子正是爱吃糖到底年纪,路过一家糖果店的时候,非要进去,两人进去后也选了4块牛乳块,店家颇为善良的建议蒋女士再拿一块,因为店里有“买五送一”的活动,以为成了幸运儿,实则成了待宰的羔羊,六块挑好之后,蒋女士付了466块钱。

付钱的时候,她已经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但因为已经切好了,蒋女士还是花钱买下了这高达12.8元50克的糖。

24年4月,一女子在武汉江汉路步行街一家糕点铺购买了5块雪花酥,结果竟然付了681元,找商家退款被拒绝后,一气之下将视频发到了网上。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黄金、人参能够以克标价,是因为它稀缺,常见物品以克做,怎么不算价格欺诈行为呢?

25.6一颗的话梅,15块钱一包的辣条,1.2元一克的花茶,77块钱一颗的糖果,这些频繁出现的“天价”商品,正在收割消费者的钱包,若不严惩,克数之后,还会有什么诱导高消费的花招?

对商家来说,想多赚钱无可厚非,路却必须走正,基本的诚信经营都满足不了,耍套路、设陷阱,早晚有自食恶果的一天,若选择站到消费者的对立面,谁又会在愿意去购买你的商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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