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颖国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二批)》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二批16个具有先进性、创新型、示范性的典型案例,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财政厅申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澳门首发贴标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案例成功入选。

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是一份中国与欧盟共同认可的、对减缓气候变化有显著贡献的经济活动清单,是中欧双方积极推动全球绿色金融标准逐步趋同、合力探索绿色分类标准互联互通的重要工作成果。为推动中欧《共同分类目录》在粤港澳大湾区落地应用,吸引国际资本支持湾区绿色发展,2023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财政厅与香港品质保证局(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债券主承销机构)相互配合、高效联动,共同促成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澳门首发贴标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打造了“广东主体发行、香港认证支持、澳门市场上市、资金在湾区绿色项目运用”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投融资联动示范模式。

该笔债券于2023年8月31日在澳门成功发行,发行金额10亿元,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2.55%,募集资金用于粤港澳大湾区269个污水防治项目。该笔债券是全国首笔基于中欧《共同分类目录》标准发行的省级地方政府境外绿色债券,应用了我国参与制定的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最新成果,体现了粤港澳三地紧密协同、促成绿色金融标准落地应用的贡献;也是我国内地发行主体在澳门发行的首笔地方政府绿色债券,进一步丰富了澳门债券市场品种,促进了粤港澳绿色金融标准对接和绿色债券市场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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