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李辉)还记得电影《飞驰人生2》里那一辆辆外观酷炫的“老头乐”吗?不少人看完电影后也想拥有一辆这样的“老头乐”。但请注意,根据交通法律法规,这类“老头乐”并不具备道路行驶资质,有些车子速度快、底盘轻、缺乏安全保障,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长宁交警在工作中拦下了一辆穿梭在车流里的“老头乐”,驾驶员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新民晚报记者 张龙/摄(下同)

5月21日17时许,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北翟路淞虹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外形酷似某高档轿车的车辆,存在直行道转弯交通违法行为,于是将其拦下。民警告诉记者,乍一眼看上去,就觉得该车有些奇怪,觉得该车似乎比正常汽车小一圈,但看到牌照后,立即确定该车肯定有问题,因为其悬挂着“SHF88888”的“新能源牌照”,明显为假冒不符合正常车牌标准。经初步检查,该车被确定为老年代步车。

警方了解到,驾驶员甘某是贵州人,于4月中旬在网上以23800元的价格贷款购得该辆车,并出于猎奇心理定制了一块“新能源号牌”,不久前从山东运到上海。21日,甘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刚行驶没多久就被民警拦下。通过进一步调查,甘某坦言自己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商家告诉他该车不是机动车,不用驾照就能行驶。他开在路上时由于不熟悉路况加之驾驶技能生疏,看到身边不时驶过的车辆不由慌了神,原本他准备将车一路开回老家。

经司法检测机构鉴定,该老年代步车装有一台电机,和五组蓄电池,还有燃油增程装置,属于“油电混合”。甘某所驾驶的车辆被认定为机动车。目前,甘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已被长宁交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700元的处罚。公安机关也已同步将“老头乐”车辆的售卖线索移交至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作另案调查。

记者从交警总队获悉,此次被扣的“老头乐”车辆,既无法取得机动车牌照,也不在合法上路的非机动车之列,仅仅只能在小区、厂区等封闭环境内使用,由未经过驾驶培训的老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可谓隐患重重。近期,上海交警部门紧盯社区、医院、菜场集市、轨交站点等重点区域,综合采取巡逻查控、路口固守、联合执法等方式,严查严处违法上路的老年代步车、无牌残疾车、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隐患车辆,并进一步搜集非法售卖、拼改装店铺源头线索,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整治。同时,本市公安机关也组织交警、派出所警力对居民小区内停放的老年代步车进行排查,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相关群体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警方提示:老年人选择代步工具一定要慎重,切勿被“不用考驾照不用上牌”等销售话术忽悠,务必要选择能够合法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无牌无证无保险,受害者、使用者本人等都会遭遇维权难等问题。因此,关爱老人请从老人的出行安全开始,莫拿危险当便利,莫为生活留隐患。

法律链接: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下列非机动车可以上道路行驶:

(一)经本市公安机关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

(二)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

(三)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通行的其他非机动车。

新购车辆应当登记上牌的,驾驶人可以持购车凭证在购车后十五日内临时通行。

禁止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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