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6月1日起实施。

在上海市黄浦区高城苑小区,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队员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小区值班室里拉出电线充电。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车主鲍先生匆匆赶到,收到了新规实施后的首张罚单,被处以50元的罚款。他表示认识到了错误,现场缴纳了罚款,以后会注意规范充电和停车。

该小区内,非机动车库里已经建好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小区约300名居民,60辆电动自行车,建立了3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并配备了消防措施,基本可以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居民在这些车位充电,物业是不额外收费的,但是要到地下车库。于是出现了图方便拉飞线充电现象。

截至6月1日17时,上海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47人次,开展执法检查716次,检查住宅小区859个。发现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违规停放、放置和充电问题共339个,教育劝阻、责令整改当事人337人次;共依法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相关案件51起,其中私拉电线和插座“飞线充电”案件47起、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案件2起、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入户充电”案件2起。

文/记者 张寄予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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