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银行宣城市分行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信息,安徽旌德民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交存存款准备金。被罚款人民币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宣银罚决字〔2024〕1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为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分行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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