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临近7月末,支付领域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工作也到了最后的截止日期。根据早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支付协会”)提出的要求,已开展收单外包服务的外包机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向支付协会提出备案申请,完整、准确登记合作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外包服务关系,并取得备案证明。

同时,对于2024年7月31日前未按期完成备案的存量合作外包机构,应在确保商户服务延续性的基础上,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有序终止与其业务合作。而今,随着7月31日逐渐逼近,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全量备案工作进入倒计时,支付领域的外包收单业务也被纳入到合规体系中。

所谓“收单外包机构”,是指接受收单机构委托、承办收单非核心业务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主要开展的业务类型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等。

根据支付协会最新公布的备案数据,截至7月29日,已成功完成备案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数量已经达到30012家,其中允许开展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的外包商数量为635家。另有超过300家收单外包机构被取消备案,备案状态显示为失效,还有15家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状态为“拟取消”。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指出,按照支付协会要求,收单外包机构要100%纳入备案管理中,以后将不会有游离在管理之外的收单外包机构。而备案在各个方面均为收单外包机构设置了达标“门槛”,这对减少支付行业乱象、提高外包准入门槛、强化消费者保护都有重要意义。

“对于收单外包机构而言,备案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也要求相关机构长期遵守备案要求,否则仍有可能被取消备案,被支付协会拉进‘黑名单’。”王蓬博表示。

在收单业务中,相较于支付机构,收单外包机构以及相关业务员与一线商户连接更为紧密。收单外包服务商帮助支付机构延伸业务范围的同时,也成为扩张收单市场的重要力量。

从北京商报记者过往调查来看,一方面收单外包机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另一方面服务商佣金收益与入网商户交易“流水”紧密挂钩,这也导致了市场上乱象频出,商户真实性、服务质量等方面难以得到保障。而收单外包机构的不规范,也让合作的支付机构成为众矢之的。

7月29日,针对当前合作收单外包服务商的备案进度以及合规约束手段,北京商报记者向拉卡拉、海科融通、联动优势等多家收单支付机构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受访支付机构回复。不过,有支付行业从业者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收单外包服务商备案推进已久,当前已经基本成为与支付机构合作的硬性要求之一,并且监管部门对此也较为重视。

此外,就在7月26日,人民银行官网正式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支付机构合规建设更为明确。作为支付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收单外包机构监管也不容忽视。

在王蓬博看来,监管部门要求支付机构自行完成特约商户尽职调查、支付服务协议签订、持续风险监测等业务活动,收单外包机构本质上服务于支付机构,也极易成为支付公司被处罚的原因之一。支付机构应该明确梳理双方合作机制,严格要求收单外包机构在合作范围内,遵守监管要求合规展业。

王蓬博认为,收单外包机构作为商户和支付机构之间的中间方,往往容易导致违规事项发生。为了规避这一问题,支付机构还应该建立健全的接收和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用户诉求,这也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一步。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