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9日),“常宁宣传”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网传我市一教师摘村民豆角被发现后引发纠纷,其中一村民受伤,另有两名公职人员涉事。
经公安机关调查,2024年6月30日(星期日)谭某文(男,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约张某(男,市人社局工作人员)、陈某然(女,某小学教师)吃晚餐,后由贺某(男)代驾返回。途中,谭某文、陈某然看到菜地有豆角(占某文家所种),在偷摘时被占某文妻子欧阳某艳发现,双方协商购买所摘豆角。后占某文和母亲李某英到场,双方交流中矛盾激化,占某文电话告知其弟占某成,占某成与朋友陈某文(男)、朱某(男)赶到现场。交涉争执中,占某成将烟头扔向陈某然,并和占某文、陈某文、朱某一道殴打谭某文,李某英和陈某然互有拉扯,欧阳某艳、张某、贺某未动手参与。公安机关接张某报警到现场处置后,事态平息。
根据调查及占某文本人证实,其右手掌骨受伤(鉴定为轻伤二级)是自己在击打谭某文头部时造成,并非对方打伤。谭某文和陈某然经法医鉴定均为轻微伤。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事件中盗窃和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双方均无异议。纪委监委对相关公职人员也已介入调查,将依规依纪处理到位。
常宁市“6·30”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9日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衡阳常宁市两公职人员和一名教师夜里摘村民的豆角,被村民发现后,双方发生口角和冲突。7月8日,村民家属告诉记者,老人并无大碍,但老人有个儿子受伤,已做伤情鉴定。
常宁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涉事公职人员是张某、谭某某,另一名教师为陈某某,确因摘豆角引起纠纷,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涉事人员摘的豆角 视频截图
夜摘豆角引发纠纷
7月8日,据常宁市市民李阳透露,6月30日晚,张某、谭某某、陈某某(女)相约吃饭,返程时他们在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村华岁商贸城附近停车,陈某某去上厕所,看到一旁地里的菜长得好,摘了一把豆角欲带走。随后,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与其家人发现有人摘豆角,双方发生争执。冲突中有人受伤。李阳称,据其了解,张某、谭某某分别疑是常宁市人社局、信访局的工作人员,陈某某疑是常宁市培元小学教师。
“我知道是谁,(具体单位)我不方便说。”老人的亲属王成称,涉事的确实是张某、谭某某、陈某某。
王成提到,事发当晚是老人及其大儿媳及大儿子占某某先发现有人摘豆角,自己闻讯赶到现场时看到,对方开的是一辆宝马车,有人喝了酒,叫的代驾。其间,陈某某先与老人等发生争执。之后,宝马车上的两名男子下了车,双方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
王成表示,现场有人报警,事后老人到医院检查,只是手肿了,并无大碍。老人的大儿子受伤,事后去做了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意见书显示,占某某第五掌骨骨折,折处稍移位,系完全性骨折,属轻伤二级。
鉴定报告 知情人供图
记者希望与老人的大儿子占某某及大儿媳妇取得联系了解情况,但王成表示不便提供相关电话。
现场的人员及车辆 网络视频截图
公职人员和教师涉事
8日,常宁市相关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经初步了解,张某、谭某某是公职人员,陈某某是教师。陈某某摘豆角的行为属实,但具体的经过与网传信息有差异。据其了解,6月30日晚,三人吃完饭之后,准备去吃夜宵,路过华岁商贸城一侧的菜地时,陈某某去上厕所时,摘了别人几根豆角,后被老人的儿媳发现,“陈某某对老人儿媳说‘一定会付钱给你’。陈某某还说准备称重。”之后,老人带着自己的儿子和其他几个人来到现场,与陈某某发生了口角。其间,陈某某和老人都有点激动,有些言语冲突,两名公职人员比较克制,“他们三个人基本没怎么动,对方人多,他们可能也不敢动。”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公安机关调查、定性,涉事人员如果存在违纪情况,后续纪检部门会介入调查处理。
记者提出查看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公安机关办案的资料不便提供,至于三人就职的单位也不便透露。此外,记者向该工作人员要涉事人员的联系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该工作人员称暂未掌握。
现场三名涉事人员基本没怎么动,占某某怎么受伤的?上述各方并未就此作出回应,还需警方等部门进一步调查。
(文中李阳、王成化名)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常宁宣传、极目新闻
编辑:倪彦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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