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16日电 16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李春福、刘伟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下称《通报批评决定》)。

  《通报批评决定》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查明的事实,安控科技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安控科技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应收账款1238.95万元,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导致安控科技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商誉2144.88万元。安控科技于2021年4月对前述虚假记载涉及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更正后安控科技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由盈转亏。

  深交所已于2021年12月对安控科技及部分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

  深交所指出,安控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春福、时任董事刘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该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安控科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五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安控科技董事、副总经理李春福,时任董事刘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安控科技创建于1998年。作为以自动化、信息化技术为核心的智慧产业解决方案运营商和产品提供商,在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等业务领域提供自主产品及解决方案,持续推动科技创新、产业运营方式的改变。

  二级市场上,安控科技16日跌9.57%报1.7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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