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王震)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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