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菁菁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枢纽经济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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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交通投资是促投资、稳增长的有效抓手,也是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在分析投资形势的基础上,提出河南省扩大交通投资路径,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运行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01投资形势分析
1.1 外部挑战
① 中央财政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收入呈缩减趋势
河南省用于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央财政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收入主要有车辆购置税、燃油税,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其中,受能源结构、汽车消费市场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车辆购置税收入增速明显放缓,2021年总收入出现拐点,燃油税等收入呈下降趋势,港口建设费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加上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收入增长将较为有限。
② 河南省财政性资金收入不足
河南省及地市政府财政收入仍处于恢复性增长阶段,再加上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积累较快,财政赤字率和债务率持续升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地方政府交通支出维持稳定规模存在巨大压力。
③ 各方交通投资意愿持续下降
疫情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各方交通投资意愿持续下降。高速公路和铁路交通量下降明显,通行费和票价难以维持其正常运营;此外,水泥、钢材、沥青等建筑材料持续上涨,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持续增加,进一步降低了地方政府和企业主体的投资意愿。
④ 体制问题影响铁路和普通公路投资增长
铁路审批程序复杂,前期工作时间较长。一般来说,国家铁路从(预)可研到开工,需要2-3年;地方自批自建铁路从可研到开工,需要1-2年。此外,地方在铁路规划建设中事权和支出责任不对等、委托运营和清算机制不完善、出资比例不明确、配套资金筹措难度大等,均会导致地方政府铁路投资动力减弱。
普通公路属于纯公益性项目,自身不产生收益,无法利用政府债务性资金进行建设,一般是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资金补助,市县配套其余建设资金。随着中央财政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收入的缩减,以及省市县财政收支缺口的增加,普通公路建设筹资压力持续增大。
1.2 内部形势
目前,河南省米字形高铁已经成型,高速公路“13445”工程建设已达历史高位,郑州城市轨道三期项目进度过半、四期规划正在编制,进一步扩大投资潜力有限,未来交通基础设施将难以避免的出现下滑。需抓紧推进铁路、民航、水运领域项目建设,形成交通投资新的增长点。
① 铁路建设投资步伐亟需加快
铁路是交通投资的重要领域,随着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和郑州都市圈建设的全力推进,亟需加快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郑州及周边轨道交通进度,争取尽早开工建设。此外,河南省《中原城市群(河南)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尚未获批,需要尽快争取国家批准,保障铁路项目储备。
② 航空投资力度仍可加大
目前河南省共开通运营5座民用运输机场,数量显著少于邻省山东(10个)、湖南(10个)、山西(8个)、湖北(8个),“十四五”河南民航机场计划投资200亿元,也低于湖北(400亿元)、浙江(750亿元)、四川(250亿元),民航机场投资有待进一步发力。
③ 水路投资力度可进一步加大
河南省“十四五”期内河水运计划完成投资100亿元,结合新时期发展流域经济、优化产业布局、服务对外开放等需要,对比内陆相邻省份“十四五”水运投资计划(湖北319亿元,安徽425亿元),河南省可进一步加大加快航道和港口建设投资力度。
02扩大交通投资路径建议
2.1 做好重大项目规划和储备,增强投资后劲
扩大有效投资,关键在于“有效”,不能“大快猛上”、盲目铺摊子,对于交通运输领域来说,就是要做好项目规划,更加注重补短板、强弱项,扎实项目储备和要素保障,发挥重大投资项目牵引作用,增强投资后劲。
铁路方面,加快中长期储备项目谋划,全力争取相关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批准《中原城市群(河南)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公路方面,优化调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方向,加快“13445工程”在建项目进度,做精增量,提高投资建设综合效益;做优存量,提升现有路网服务水平。航空方面,合理把握适度超前原则,积极推进《河南省通用机场中长期布局规划(2022-2035年)》中建设条件相对成熟的通用机场前期工作,提前开展暂不满足空域使用要求但地方意愿强烈的通用机场相关研究,在条件具备后立即启动前期工作。水运方面,加快实施内河航运“11246”工程,加快推进淮河、沙颍河、唐白河、沱浍河航道建设,统筹全省港航资源,培育临港产业,推动港产城融合。
2.2 优化前期工作流程,加快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加快推动储备和入库项目建设实施,出台优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前期工作流程相关政策。如超前启动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列入国家铁路网规划的项目或拟定由国家(部分)出资的项目,可商请国铁集团和省发展改革委提前组织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加大项目储备;由河南省自主投资的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可提前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
项目审批方面,建议由河南省(市)自主投资的项目,在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审批(核准)要件尚不齐备时,省(市)发展改革委超前容缺开展联合评估。若项目已纳入国(省)批复的专项规划,建议直接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报批工作,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2.3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用足用好政府资金和政策
扩大交通有效投资,落实建设资金是重要保障。建议各级政府创新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源”等投融资模式,打好政府专项债、交通基础设施REITs、基础设施基金等融资“组合拳”,推动构建以国家政策性投资为基础、市场型投融资为补充的多元化交通投融资体制,统筹推进铁路、机场、公路、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此外,持续谋划完善政策工具箱,争取国债、航空业债券、铁路建设债券等专项债券的支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如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更多更长期限贷款投放,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综合交通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等。
2.4 延伸投资集团业务链,形成政企、主副业联动新格局
为保证河南省交通领域高位投资的可持续性,建议充分发挥河南省铁投、交投、中豫港务、航投四大交通投资集团作为全省铁路、高速公路、水运、航空投融资主平台和建设主力军的作用,省政府与四大投资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支持鼓励其围绕交通建设主业发展交通关联产业和产业金融等业务,增强交通投资集团自身造血能力,形成“以交通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反哺交通投资”的良性循环。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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