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龙湖集团发布2023年业绩报。2023年,龙湖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807.4亿元,由运营及服务业务组成的经营性收入实现248.8亿元,同比增长5.7%,覆盖股息及利息倍数1.55倍。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128.5亿元,剔除公平值变动等影响后的股东应占核心溢利达113.5亿元,利润结构逐步优化,其中运营及服务利润贡献占比持续提升,达到60%。

截至2023年末,龙湖集团运营业务收入达129.4亿元,同比增长8.9%,毛利率为75.9%。其中,龙湖商业已开业城市达20个,累计开业运营的购物中心达88座,运营总建筑面积797万平方米,合作品牌数超6600家,战略品牌数超400家。长租公寓及产城业务在推动产品升级的基础上继续寻找增量,已明确四条产品线,分别是长租公寓“冠寓”、产业办公“蓝海引擎”、服务式公寓“霞菲公馆”、活力街区“欢肆”;其中作为基本盘的龙湖冠寓,截至目前开业房间数12.3万间。

在开发、运营、服务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力之下,2023年,龙湖集团整体及各航道业务均实现经营性现金流为正。

与此同时,龙湖集团稳步压降集团有息负债规模,截至报告期末,龙湖集团有息负债余额1926.5亿元,较2022年减少154亿元,而龙湖自2022年就已经开始主动、有序地压降负债规模。数据显示,2022年龙湖的有息负债余额为人民币2080亿元,相比21年末压降1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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