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一只价值8万多元的名表

存放在浴场更衣柜

却不翼而飞

商家以免责声明为由

不愿赔偿!

该案何去何从?

一起看看法院怎么判。

名表不翼而飞,谁来担责?

2023年1月份

市民袁某某到某浴场内消费

将价值88000元的手表

放在更衣室柜子里

洗澡后发现,柜子里的手表不见了。

丢失手表后

袁某某找到某浴场

协商赔偿的事。

对方却称浴场更衣柜内张贴有提示:

“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好

总台免费寄存

如有遗失请恕本浴场概不负责。”

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于是,袁某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了!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

享有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被告在服务过程中

对原告存放在更衣室柜子内的物品

负有保管义务

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

没有尽到保管义务

造成原告手表丢失

因此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此外,原告未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未尽到注意义务,

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酌定被告担责50%

原告自行担责50%。

手表价值88000元

遂判决被告应赔偿原告

经济损失44000元。

法官说法: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要为消费者营造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有效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本案中,浴场贴出的“概不负责”就属于不合理规定,无法免责。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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