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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豪早食品被罚72600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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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18日讯 根据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市监处罚(2024)20-079号)显示,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泉州豪早食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72600元;没收“早安三明治”(生产日期标注:2024/05/01A)共173箱(其中2箱已用于监督抽检)。
据了解,泉州豪早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02日,公司坐落在福建省晋江市宜和路31号B栋4楼,法人是陈贤灵。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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