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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检察机关“四大检察”业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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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杨潇潇 聊城报道
3月14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聊城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伟就“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四大检察”业务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工作举措进行介绍。
张伟介绍,涉企案件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影响因素多,长期以来都是检察监督办案的重点和难点。“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就是针对这些重点、难点办案问题来一次集中攻坚,寻求最高办案质效、最优法治效果,最好营商环境。
刑事检察将依法严惩犯罪,进一步强化深层次监督。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严惩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强化各环节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违法立案、插手经济纠纷、跨区域抓人、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趋利性执法问题。
民事检察将加大监督力度,用好监督手段。深化落实平等保护理念,用足用好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亲历性办案手段,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加强对涉物权、债权、股权等合法财产权益民事案件的监督,依法认定财产归属;加强对涉企担保纠纷的监督,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行政检察将突出行政违法监督,抓好反向衔接。加强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着重加强涉企“小案重罚”“过罚不当”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统筹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加强涉企诉讼执行、非诉执行监督和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解决企业正当诉求。
公益诉讼检察将严格把握可诉性标准,推动源头治理。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坚持行政公益诉讼优先,督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以监督促治理,在依法追究违法企业公益损害责任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转型提升发展;结合办案总结梳理重点行业、关键环节存在的监管盲区和治理漏洞,实施“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推动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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