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庄河市大营镇的3名外来务工人员从村民处要了一些蘑菇煮着吃。随后,3人陆续出现中毒症状,并接连被送医救治。不幸的是,3人中的林占君经抢救无效身亡。林占君儿子林先生认为,误食毒蘑菇后,送医不及时是其父身亡的关键原因。事实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天降噩耗父亲身亡,或因误食毒蘑菇
自从父母离异,随母亲迁居大连的林先生和父亲林占君已20多年没有联系。7月25日,林先生突然接到一通来自吉林老家的电话得知,其父亲在连务工期间,因误食了毒蘑菇正在庄河市中心医院抢救。7月30日凌晨,医院通知林先生,其父亲经抢救无效身亡。“人没了,还欠下医院15万多的医药费。怎么办?”林先生蒙了。
7月21日傍晚,在庄河市大营镇一处养猪场务工的林占君和工友看到村民从山上采了蘑菇,便要了一些煮着吃。林先生告诉记者,他事后得知,今年3月,其父亲林占君经工友白先生引荐来到大连务工,并与白先生夫妻二人搭伙吃住。住处是雇主宋女士提供的。“三人吃完蘑菇,当晚就出现了中毒症状。7月22日,白先生夫妻二人被送往医院急救。但直到7月24日,我父亲都摔倒昏迷了,才被送去医院。”林先生认为,其父亲中毒程度最深,却最晚送医救治,送医不及时是其父身亡的关键原因。
此外,林先生告诉记者,他打听到父亲林占君在连务工期间,由雇主宋女士提供吃住。“雇工在被雇佣期间出现饮食中毒问题,且未能及时发现送医,我认为他们应该承担责任。”于是,林先生向雇主宋女士和父亲工友白先生提出了清偿医院欠费、赔偿丧葬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诉求。
工友回应没有“发现不及时、送医不及时”的情况
事情是否如林先生所说?如果林占君7月21日晚上即出现中毒症状,为什么7月24日才送医救治?
就此,记者采访了林占君工友白先生,他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7月21日晚上,林占君、白先生夫妻等三人吃了蘑菇。7月22日上午,白先生夫妻二人接连出现腹部绞痛,上吐下泻的症状。随后,白先生联系村里的医生到住处给他夫妻二人扎上吊瓶。下午,白先生妻子感觉症状严重,被送到医院抢救。
按照白先生的说法,在其妻子被送医救治的时候,林占君尚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异常,“没事人似的,还给我俩换吊瓶啥的。”他说。
7月23日下午,林占君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于是和白先生一起在住处扎吊瓶。7月24日上午,白先生发现林占君趴在床上,腹痛难忍。“我赶紧联系雇主给送医院了。结果刚进医院,林占君上厕所时摔倒了。”白先生认为,没有“发现不及时、送医不及时”的情况。
为什么白先生妻子和林占君症状较重?白先生推测,可能是二人吃蘑菇时喝了白酒所致。他则因为蘑菇吃得少,且没喝白酒,逃过一劫。
雇主回应已尽送医救治义务,赔偿诉求建议起诉解决
随后,记者对雇主宋女士进行了采访。她表示,7月24日,白先生发现林占君症状严重后,她立即联系车将他送到了医院,并安排其女儿陪同检查,办理住院。“丝毫没有耽误,一直是全力以赴地救治。”宋女士说,为此她垫付了2万元左右的医药费。
至于林占君儿子林先生提出的索赔诉求。宋女士表示,林占君确实是她家的雇工,但其仅提供住处,不包含吃喝。“毒蘑菇不是我们给的,也不是我们做的饭。”她认为,其已经尽到了送医救治的义务,对于林先生提出的赔偿诉求,她很难满足。因此,宋女士建议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安全提醒预防野生蘑菇中毒有“四不”原则
今年6月以来,大连疾控曾多次发文提醒,我市已进入多雨时段,利于各类野生菌生长,存在采野蘑菇误食中毒的风险。据不完全统计,大连地区的野生蘑菇中约有50多种有毒,其中白毒伞、鳞柄白毒伞、天老星和鹿花菌等4种有剧毒。
大连疾控表示,预防野生蘑菇中毒有“四不”原则:①不采摘、不食用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②不从路边摊贩处购买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③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尽量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④不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
大连疾控特别提醒市民,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复杂多样。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觉等症状,要立即催吐,及时送医救治。一起食用过同样蘑菇者,无论是否发病,都建议及时就医检查。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卓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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