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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布10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市民常吃蔬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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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7月28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关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7期)。记者了解到,不合格样品涉及市民常吃的四季豆、芒果、橙等,不合格原因涉及为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
据介绍,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25批次,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包括:
(一)三亚第三市场张华丽蔬菜摊销售的四季豆,三亚天涯汽车站市场黄青玉蔬菜摊销售的四季豆,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豇豆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5mg/kg。
(二)乐东利国比火蔬菜摊销售的四季豆(菜豆),保亭什玲黄桂珊蔬菜摊(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菜豆,海南屿疏贸易有限公司金福路店销售的金煌芒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噻虫胺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噻虫嗪在荚可食类豆类蔬菜(菜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菜豆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三)海口龙华朱雄水果摊销售的芒果,其中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芒果中乙酰甲胺磷农药限量值为0.5mg/kg。
(四)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海口美兰雅居乐店销售的夏橙,其中三唑磷和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唑磷为广谱有机磷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棉花、粮食类作物上的鳞翅目害虫、害螨、蝇类幼虫及地下害虫等。根据规定,三唑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水胺硫磷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是一种广谱性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兼有杀卵作用。本品为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菜、烟、茶、中草药植物上。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
万宁万城明玉早餐店销售的馒头,万宁万城明玉早餐店销售的糖包子,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甜蜜素是一种无营养的甜味剂,它的甜度是普通蔗糖的30到40倍。根据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甜蜜素可以在酱菜、糕点、饮料、蜜饯等部分食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但是在生产“馒头、包子、燕窝丝、花卷”过程中不得使用甜蜜素。发酵面制品中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三、质量指标不合格
临高椰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销售的地瓜貢酒,其中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也可能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也不排除生产经营企业的检验具未准确计量,检验结果出现偏差的情况。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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